中财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在学术会堂603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职代会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指定大会执行主席胡晓桥、李永壮分别主持了大会第一和第三阶段的会议。
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中财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修订稿草案)》和《关于筹备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
大会主席团主席夏鸿义向大会致开幕词,并就修订《中财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必要性和修订稿的起草过程,以及筹备召开第二届职代会的有关事项向大会进行了报告。大会秘书长王春霞就《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修订稿的修订内容向大会作了说明。
与会代表对两项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代表们充分肯定了《中财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修订稿草案)》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认为修订稿贴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同时,代表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修订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大会主席团经过合议,充分尊重代表的修改意见,对修订稿草案进行了修改。大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财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修订,是公司发展过程中一个质的飞越,代表了公司的发展方向,对提高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促进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召开中财大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2015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大会主席团主席夏鸿义致闭幕词。夏鸿义高度评价全体代表以主人翁的精神,认真负责的行使代表权利,修订完成了公司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根本制度,使公司职代会制度更加规范、科学,也更加符合公司发展对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