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
各高等学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度在北京高等学校已实行了多年。十多年来,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高等学校改革的深化,教代会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为了进一步健全北京高等学校教代会制度,推动高等学校的民主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办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现结合北京高校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1.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一发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建立教代会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体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需要;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在高等学校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具体体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牢固地树立起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思想,进一步明确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办学的主体和改革的动力。教育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矛盾增多,工作难度加大,加强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就更加重要。学校的各项改革只有得到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参与才能顺利推进。
2.要充分认识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是学校民主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学校党、政、群组织的共同任务。学校党委、行政和工会应明确各自爱学校民主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分工负责,认真落实。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要领导教代会工作。党委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研究解决教代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解决教代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为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党委也要支持教代会在《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教育部、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教工字[1985]第4号)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校长要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教代会征集的提案,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为学校民主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工会要认真承担起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教育教职工尊重校长的领导,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紧紧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要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认真组织教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即使将大会的情况通报教职工。
二、进一步健全、晚上教代会制度,认真落实好教代会的职权。
1.进一步健全、晚上教代会制度,认真落实好教代会的职权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只要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才能真正保证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
2.目前尚未建立教代会制度的高等学校,党委要作出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1995年内建立教代会制度,开发教代会。已召开教代会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制度的建设,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健全有关制度,保证每年至少召开依次代表大会;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和主要议题要列入学校的年度计划。
3.要认真制定好教代会实施细则,建立有关教代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切实落实教代会职权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4.加强对学校行政领导的监督评议工作。教代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参与对学校行政领导的监督评议工作与党委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核结合起来,共同进行。一般1—2年评议一次。评议情况要即使向党委、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民主意识强和民主管理工作做得好的领导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时召开教代会,不认真落实教代会职权的领导要进行批评教育。
三、进一步加强教代会自身建设,提高民主管理的质量
1.加强教代会的自身建设,提高教代会代表的素质,是提高民主管理质量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提高教代会代表的素质。首先要认真选好代表。其次要通过各种形式对代表进行培训,增加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提高他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提高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同时也要创造条件,经常通报情况,使他们了解全局,更好地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
2.要加强教代会提案等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建设,明确职责,健全制度。
3.有条件的学校在认真总结建立校级教代会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可逐步探索建立系教代会制度,使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入。
4.除定期召开教代会外,还可探索建立代表意见卡、教代会建议箱等民主管理形式。
四、进一步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和研究,把高校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为加强对全市高校民主管理的领导和研究,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牵头,市高等教育局、市教育工会负责同志参加,组成高校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研究教代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交流经验,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把各校教代会和工会工作的状况作为评选党建先进学校、文明校园建设达标单位和优秀教职工之家的评选考核条件之一。
2.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实行教代会制度还有一些理论和实际问题亟待研究,各校可结合本校的实际,加强研究和探索。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高等教育局
北京市教育工会
199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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