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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书画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07-04-23         点击:

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书画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书画协会是校工会领导下,由我校爱好书画的教职工组成的群众性文化社团。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全校教职工书画爱好者开展书画创作、交流活动,普及、提高书画艺术,提高教职工的文化素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推进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教职工书画协会在开展活动中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在建设我校校园文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

第三条: 凡我校教职工中爱好书画并有一定造诣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加入本协会者须承认本协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经本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批准,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协会组织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对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必须做到不无故退出,并自觉遵守纪律。

3、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第六条: 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 本协会每届任期两年,连选连任。在任期内有必要增补或免职时,由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 活动及经费来源

第八条:经费来源:校工会拨款,会员会费收入。

第九条:协会经费的收支管理情况,由理事会向会员定其公布。

第五章

第十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校工会批准后施行。

中央财经大学书画协会

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