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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工会制度汇编(2007)

发布日期:2007-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建设,规范教代会工作,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 教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群策群力,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中央财经大学。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五条 中央财经大学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审议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学校提出的教职工住房改革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根据工作需要,听取学校及其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情况通报,了解学校改革与发展情况,开展代表巡视工作和调查研究,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必要时可以建议学校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批评、处分和免职。

第六条 学校党委领导教代会工作,支持教代会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保证教代会制度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研究教代会工作,协调、解决教代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七条 校长要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和决议,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处理好教代会征集的提案,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为教代会提供经费支持,为学校民主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八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权,积极配合各单位和部门开展工作。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 教代会代表

第九条 教代会代表一般是以院、系、处、部、室、馆、所、中心(或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教代会代表的名额为教职工人数的10%—20%,其构成既要照顾到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

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一般应是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5年,可以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撤换和增补本单位代表的意见,报教代会执委备案或审批。

第十二条 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一)对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

(二)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对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询问,听取情况汇报;

(五)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监督检查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三条 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和其他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 教代会大会期间设大会主席团作为大会的领导机构,主持大会期间工作。

第十六条 大会闭会期间,由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的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作为领导机构。执委会为教代会的常设机构,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可代行教代会职权。

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委会会议或由教代会执委、各代表团团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等出席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工作,提请确认。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主席团和执委会成员必须是教代会正式代表,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师及其他代表性人员组成,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应占较大比例。主席团和执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

主席团设主席1人,执行主席若干人;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执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5人;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第十八条 教代会每3—5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每次会议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会和教代会领导研究或1/3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专门会议或全体代表大会。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广泛吸收教职工的意见,经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二十条 教代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代表的提案应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 教代会根据各单位代表人数和工作性质等情况,组成若干代表团,选举正、副团长各一人。代表团在主席团或执委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代会工作需要,可设立提案、教学科研、青年教职工、财务与后勤、教职工权益等常设性专门工作委员会,在教代会领导下,处理教代会专门业务工作。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人选,一般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经教代会同意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其组成人数一般在7—11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三条 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执委会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教代会及其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会议、换届选举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和替补教代会代表,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提出换届大会的开会方案和执委会建议人选,报请学校党委批准;

(二)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和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及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协助执委会主持召开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等出席的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代会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接受和处理教代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二级教代会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教代会执委会。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央财经大学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职责

1、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对教代会要讨论的教学科研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教学科研重要提案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2、为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有关教学科研工作的决议和处理相关提案的情况,组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根据教代会授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决议。

3、密切联系、主动配合学校有关党政职能部门的工作,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召开有双方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某些问题的方案和办法。

4、对于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教学科研问题,经党委批准后,组织有学校领导参加的专题情况通报会或专题民主质询会

5、制订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向教代会执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执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财务与后勤工作委员会职责

1、积极协助党组织依靠教职工群众,团结教职工群众,引导教职工群众自觉地、积极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现。

2、充分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把学校的决策变为自己的意志和行动,以实际和有效的工作去维护和服从学校的指挥权威。

3、发挥教代会对学校财务和后勤工作的讨论决定作用,教代会召开大会期间积极发动和组织代表认真负责地对学校财务和后勤工作提出提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和落实这方面的提案。

4、征求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制定的有关财务和后勤学年工作计划要点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到有关主管部门,以便做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5、积极参与学校财务、后勤工作的管理改革,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提出对财务和后勤改革的新思路及合理化建议。

6、围绕财务和后勤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他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7、制订财务与后勤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向教代会执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执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三、教职工权益工作委员会职责

1、在教代会执委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校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协助学校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为教职工的饮食、卫生、生活等方面的改善创造条件,为教职工全心全意投入教书育人解除后顾之忧。

2、深入教职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对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

3、在学校内部改革中,代表教职工,为他们说话,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同时,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深入了解教职工对各项改革的承受能力及改革措施的利弊得失,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合理化建议。

4、充分发挥教代会对学校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讨论决定作用,教代会召开大会期间积极发动和组织代表认真负责地对学校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提出提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和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案案有落实。

5、制订教职工权益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向教代会执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执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四、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职责

1、在教代会执委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利于青年教职工的各项活动,依法维护青年教工的切身利益,完成教代会执委会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2、紧紧围绕青年教职工队伍建设,分专题、系统地进行调研,反映青年教工的意见和建议,供教代会执委会讨论、研究,为校党委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

3、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根据教代会授权,检查相关部门对教代会涉及青年教职工方面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解决。

4、与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密切联系、配合,及时反映青年教职工的情况,必要时经协商可召开有青年教工工作委员会与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双方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专门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办法。

5、对于青年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经研究报教代会执委会和学校党政主管领导同意,组织专题情况通报会或专题民主质询会,由有关领导向青年教职工代表通报情况,答复青年教职工代表的问题。

6、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有权对学校将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文件进行初步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7、协助提案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有关的重要提案,并督促检查落实。

8、制订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向教代会执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执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9、委员会成员要尽职尽责,发挥集体智慧,密切联系和团结广大青年教职工,努力拓宽民主渠道,积极开展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鼓励青年教职工为学校的稳定、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五、教职工提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1、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向代表征集符合提案基本要求的代表提案。

2、大会主席团或教代会执委会提交安排讨论的重要提案。

3、向校领导及有关部门送交经过分类整理、审查的提案;及时落实、催办,并向提案人进行答复。

4、对代表或非正式代表提出的书面意思和建议,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整理,送校办公室转给职能部门处理并向提案工作委员会答复。

5、在处理提案进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可以组织教职工代表(含提案人)与有关单位负责人座谈、咨询。

6、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办理。

7、以各种形式定期征集提案情况,提案的催办和落实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公布。

8、根据提案征集情况,提出年度“优秀提案奖”和“提案工作积极分子”建议名单,报教代会执委会审批,予以奖励和表彰。

9、提案办理后,对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10、制订教职工提案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向教代会执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执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中央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各工作部职责

一、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和女教授联谊会分会职责

1、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团结、动员女教职工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在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中建功立业做贡献。

2、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女教职工做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

3、根据女教职工的特点和要求,有计划地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动员女教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加学校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倾听女教职工的呼声,及时向学校反映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5、主动与学校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二、校工会办公室职责

工会办公室是校工会和教代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它的职责是:

(一)组织安排工会主席、教代会主任决定召开的教代会主任、工会主席会议、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各系、处分工会主席会、代表团长联席会、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1、协助会议召集人,做好会议内容、议题、文件材料、日程安排等准备工作;

2、负责做好大会会场的布置和各项服务工作;

3、负责会议记录、决议、纪要和简报的起草和印发;

4、督促检查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二)做好参加上级工会举行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联合举行的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汇总掌握工会各工作部、各分工会工作情况,协调各部(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在主管主席的领导下,组织力量,协调完成重点工作。

(五)负责文件、报刊的收发、传阅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文件、信息材料的起草、校对、印刷和分发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七)负责工会的信息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信访应及时处理、答复。

(八)负责工会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和印章的刻制工作。

1、刻制或销毁印章需经工会主席批准,做到统一刻制,严格保管。销毁时一律留底存样。

2、公章和介绍信的批准权限是:向上级领导机关的请示报报告,有关人事、保卫工作和有关部门联合发出的文件通知,签订合同和其他重大问题,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其他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转会员关系等经常性业务工作由保管印章的同志负责。

(九)负责校内各分工会报请校工会审批的请示报告、汇报材料的登记、保管、送批和催办等。

(十)负责编写工会大事记。

(十一)负责起草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计划,经主管主席审定后通知有关部门执行。负责工会统计工作。

(十二)配合提案工作委员会做好提案征集、处理工作。

(十三)协调校内外、上下、同级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工会工作完成。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生活福利工作部职责

1、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福利问题,深入群众,听取广大教职工的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主席、工会委员会或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问题、情况,积极协调,并做出答复。

2、积极争取校党委和行政的支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做好教职工的休养工作。

3、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开展健康讲座和心理健康咨询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水平。

4、关心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和家政服务问题,积极帮助联系解决,努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

6、制订生活福利工作部年度工作计划,向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积极参加校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四、组织宣传工作部职责

1、根据工会章程,按期做好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2、关心了解工会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支持他们做好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学习工会的基本知识,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及时了解、总结教职工中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做好评选、表彰工会先进集体、积极分子工作。

3、做好发展新会员、会籍管理和接转工会组织关系等工作,管理好会员档案。

4、组织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深入各分工会了解“建家”情况,并组织“建家”活动的评选工作。

5、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和校工会工作计划要点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向教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及新修改《工会法》等,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做好我校的师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三育人”工作。

6、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工会的各项决议,动员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理解、全面履行工会“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7、定期了解、分析教职工的思想情况,及时向党委反映,并针对教职工的思想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8、搞好校工会网页、《中财教工》、宣传橱窗等,搞好校内外新闻报道。

五、法律援助工作部职责

1、积极学习、宣传和履行《宪法》、《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维护教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会依法行使职权。

2、参与学校制订各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

3、为工会及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提供法律依据,做好参政议政工作,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群众的权益。

4、为教职工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要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当教职工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为教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参与学校聘任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六、文体工作部职责

1、根据国家提倡全民健身活动的要求,坚持寓教于乐,科学健身的原则,制定和实施校工会文体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2、配合学校开好一年一度的校春季田径运动会。

3、做好节日安排,丰富教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4、依靠工会活动积极分子队伍,发挥教职工文体社团的作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

5、加强教职工活动中心建设,充分利用教职工活动中心,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到教职工活动中心开展文体活动。

七、青年工作部职责

1、通过各种途径对青年教职工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引导教育,使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

2、在青年教职工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协同有关部门组织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鼓励和促进他们在事业上取得成就。

3、在青年教职工中广泛开展成功成才活动,树立典型,交流经验,促进他们成长。

4、创造条件并积极听取和反映青年教职工的各种呼声,为他们的教学、科研、深造及其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帮助青年教职工建立各种群众性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增强学校和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巡视工作

实施意见

为充分调动教代会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试行)》和有关规定,经教代会执委会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意见。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巡视工作(简称代表巡视工作)是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教代会执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组织下对学校某方面工作或教职工反映的某项工作问题进行调研、咨询和检查。

二、代表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代表巡视工作必须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进言献策。代表巡视工作要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各单位和部门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代表巡视工作的对象及范围

代表巡视工作的对象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单位和部门。范围包括发展规划、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工作秩序、服务质量及人员工作状况等。

四、代表巡视工作的形式

教代会执委或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组建代表巡视工作组或选派巡视员的方式,深入相关单位、部门或工作现场,通过个别谈话、座谈、询问或查看资料等形式了解情况,进行交流与沟通,对某一方面工作或某一专题进行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代表巡视工作的要求

(一)代表巡视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年初或学期初教代会执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学校中心任务或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代表巡视工作计划、确定巡视专题和工作目标。

(二)教代会执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要做好代表巡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代表巡视工作之前要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纪律。代表巡视工作过程中,要端正思想,顾全大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反映和呼声,认真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和问题;要讲究方式和方法,注意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干涉各项工作任务的正常进行;代表巡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仔细地研究和分析收集到的第一手材料,汇总巡视情况,对代表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或解决问题的方案,及时反馈有关单位和部门,必要时直接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代表巡视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前提下,尽力为巡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巡视工作组或巡视员反映和报告相关情况。

(四)各单位、部门在接到代表巡视工作反馈意见后,要认真调查研究,核实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回音。对不具备条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要及时做出说明。

六、组织领导

代表巡视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教代会执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校工会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央财经大学

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推动基层单位民主建设,保证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单位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及《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院系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以下统称二级教代会)是院系内部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单位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 二级教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以及教代会规定的程序行使各项职权,尊重和支持院长、系主任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权,推进本单位的改革、建设与发展。

第四条 二级教代会在本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校工会、教代会的业务指导,按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院系党组织要增强民主意识,定期研究教代会工作,协调解决教代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教代会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五条 院长、系主任要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做出的决定、决议,处理好教代会征集的提案,为教代会提供经费支持,为民主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二级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二级教代会职权

第七条 听取讨论院长、系主任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及发展规划;各项改革方案和措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其他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事项。

第八条 讨论审议行政系统提出的与教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实施方案;教职工考核、奖惩的相关举措和规定;分配制度改革原则及实施方案;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九条 审议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

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由院长、系主任提出,提交教代会联席会议讨论,做出相应的决定,或由教代会三分之一代表同意,召开临时会议,做出新的决议、决定。

第十条 根据学校的部署,参与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由其下设单位教职工差额选举产生。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二级教代会代表。代表人数占本单位教职工30%—50%。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各方面的人员,又要充分体现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80%。二级单位的党政领导和工会主席作为代表候选人经群众选举成为教代会代表参加二级教代会。本单位学校教代会代表一般为二级教代会代表。

第十二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5年,可连选连任。代表因调离、退休或其他原因脱离本单位而缺员时应及时补选。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更换本单位代表。

第十三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代表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一)在二级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并应得到认真的答复;

(三)对二级教代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对行政系统执行和落实二级教代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向二级教代会或相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利而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述、控告。

第十五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三)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群众工作;

(四)积极参加二级教代会的工作,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教职工大会由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其成员享有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二级教代会可邀请学校和本单位党政领导、工会和共青团负责人、离退休教职工、学生等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二级教代会会议。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八条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人数和实际情况,可采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一般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院、系,应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院、系应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二级教代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1人[b1] ,副主任[b2] 若干人;秘书长1人,由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一般由分工会负责人[b3] 担任。

第十九条 二级教代会每3—5年一届,每年至少开一次大会。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教职工)出席才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代表(或教职工)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或教职工)说明原因,并取得多数同意。

遇有重大问题可与党政负责人协商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或教职工)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临时代表会议。

第二十条 召开二级教代会时,主席团是大会的领导机构,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席团成员应由本单位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教师和有高级职称的应占多数。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教代会的正式代表。

大会主席团应设主席1人,执行主席若干人。秘书长1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副秘书长1人。秘书长一般由分工会负责人担任。

主席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

第二十一条 二级教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若干代表组(团),选举产生正、副组(团)长。

第二十二条 二级教代会在闭会期间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协商或讨论决定,可召开教代会代表组(团)长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由教代会主任或秘书长主持。其成员包括教代会主任、秘书长、代表组(团)负责人、分工会负责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等。

联席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议题由单位党政工和教代会主要负责人讨论确定。以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三条 二级教代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专门小组,作为二级教代会领导下处理专门业务的工作机构。教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一般由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资深人员担任。

教代会专门小组由分工会根据教代会授权提出,并与行政协商,报党总支审定,提交二级教代会会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分工会委员会作为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活动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议题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批。换届时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二)在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组织二级教代会开展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

(三)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宣传教育,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政策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

(四)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接受教职工的申述和建议,并予以妥善处理。

第五章 二级教代会提案

第二十五条 二级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和教职工群众就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规章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生活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等提出的议案。提案应一事一案,一般由一人提出,须有三人以上附议。

第二十六条 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整理并立案。立案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属于本单位行政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三)对有争议的提案,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确定;重大提案由党总支或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确需教代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应列为大会议题。

(四)未立案的提案应作为意见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告之提案人。

第二十七条 院长、系主任及其行政系统应认真处理、落实二级教代会提案,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应在接到提案后7日内将提案办理完毕;因情况比较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也应向二级教代会和提案人做出说明。

第二十八条 分工会和提案委员会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征求提案人的意见,向教职工通报情况,并向下次大会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后勤产业集团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大会)工作规程(试行)

一、换届前的准备工作程序与内容

根据《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教代会换届必须召开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要由大会选举产生。

教代会召开大会的名称为:XX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一)向同级党委(或党总支)和上级工会报送《XX关于召开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

换届前,上届工会应首先向同级党委(或党总支)和上一级工会报送《XX关于召开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一般在召开大会前30天报送。其内容一般包括: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大会的议程,大会规模,代表结构,代表条件和代表产生办法,教代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名额及产生办法,会期及其它事项。

附:《请示》参考式样

XX关于召开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

XX工会(或XX党委或党总支):

根据《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和《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XX工会拟定于X年X月X日召开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XX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总结本单位的工作,确定今后X年教代会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领导机构,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为推进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迈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XX学院工作报告;

2、选举XX教代会第X届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

三、大会规模、代表结构、代表产生办法

1、XX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拟定为X人。

大会拟邀请部分老工会工作者、党政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大会。

2、代表结构

(参考《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规定。)

3、代表条件

(参考《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规定。)

4、代表产生办法

大会代表应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先进行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差额预选和直接选举时,差额人数为应选人数的X%(不低于10%)。

四、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名额及产生办法

XX教代会拟设主任1人,副主任X人,秘书长1人。

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分别由XX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

五、会期及其他事项

大会会期为X天。

大会开幕式将邀请上级党政领导和上级工会领导出席大会并讲话。

大会将邀请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XX工会

X年X月X日

(二)同级党委(或党总支)和上级工会分别就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予以批复。

同级党委(或党总支)和上级工会在收到《请示》之后,应及时研究并予以批复。

附:《批复》参考式样

关于召开XX教职工第X次代表大会请示的批复

XX工会:

你会关于召开XX教职工第X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召开XX教职工第X次代表大会。同意XX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此复

XX党委(或XX党总支)

X年X月X日

(三)实行代表大会制度的教代会要制订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代表产生办法,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附:《代表名额分配表》、《通知》、《代表登记表》参考式样

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称

代表名额

代表结构

结构要求

备注

工会干部

一线教师

行政、教辅人员

党政领导

高级职称教师

青年教师

妇女

少数民族

合计

关于XX教职工第X次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的通知

XX工会(或院内各系、室):

XX教职工第X次代表大会于X年X月X日召开,现将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及有关通知如下:

一、代表分配名额

1、代表名额与结构

XX教职工第X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X名,特邀代表X名,列席代表X名。

代表结构是:工会干部占X%左右,一线老师占X%左右,行政教辅人中占X%左右,党政领导占X%左右。其中,妇女占X%左右,少数民族占X%左右;高级职称教师应占教师代表半数以上,青年教师的代表也应占一定比例。

2、代表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2)热爱教代会事业,认真支持教代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有一定的议政能力。

(3)在职教职工。

3、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根据本单位教职工人数和统筹兼顾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代表产生办法

大会正式代表按《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和《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先进行差额预选生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在进行差额预选和直接差额选举时,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差额不足一人时,按一人计算。

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由XX工会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为了保证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单位务于X年X月X日前选出代表,并将《代表登记表》一式三份报XX工会。

附:《代表登记表》

XX工会

X年X月X日

XX教职工第X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文体程度

专业职称

参加工作时 间

工作单位与职务

主要简历

主要表现

受过何种

表彰和

奖 励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上级工会意见

备注

(五)提出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报同级党委(党总支)和上级工会同意。

(六)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

代表大会应设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是大会的领导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组织代表讨论酝酿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并主持选举;组织代表讨论大会决议。大会主席团人数根据代表人数和工作需要,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大会正式代表。主席团成员一般包括:上届工会正、副主席,上届教代会执委会正、副主任,党政领导等。

大会秘书长一般由负责大会筹备工作的上届工会主席担任。

大会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

(七)召开教代会预备会,审议通过大会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附:《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参考式样

XX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X年X月X日XX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和《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XX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XX教代会第X届主任、副主任、秘书长X人,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第X届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实行等额选举。

四、第X届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由XX党委(或党总支)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主席团集中多数代表意见,确定第X届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五、第X届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大会通过后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是否补选,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决定。

六、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本单位教职工有被选举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

七、大会选举时,印制第X届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选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八、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同意的划“O”,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须在另选人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O”。

每张选票所同意的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否则为废票。

九、大会选举时,会场共设X个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顺序投票。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十一、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X名,总监票人由主席团提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选。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被提名为第X届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

十二、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大会宣布,由大会主席团宣布选举结果。

十三、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XX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八)做好大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设立大会工作机构,确定各机构的职责。

大会领导机构是主席团,主席团下设大会秘书处负责大会具体工作。秘书处一般根据工作内容划分为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和生活组。

(1)秘书组负责起草和修改大会筹备情况报告、学院工作报告及报告的决议、领导讲话、开幕辞、闭幕辞及开幕、闭幕主席词、大会议程与日程、会议及讨论记录、其他秘书工作。

(2)宣传组负责邀请、接待并协调新闻单位进行大会宣传、编发、审查大会新闻稿件和其他宣传工作。

(3)组织组负责代表名额的测算、分配、汇总工作;制订代表选举办法;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提名、协商与确定;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的协商、考察与初审;编写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的情况介绍;提出大会主席团名单、秘书长名单、监票人名单;起草、修改大会选举办法,新一届教代会第一次联席选举办法、选举工作主持词;编制代表名单;选举的组织工作;其他组织工作。

(4)会务组负责大会证件的设计、制作及发放;起草、下发召开大会的通知及大会期间的会议通知;大会文件材料的印制与发放;主席台座次的安排及会议布置;其他会务工作。

2、安排好大会日程

大会日程即大会自始至终每项活动的时间顺序安排,通常以表格形式列出。式样如下:

第四届教职工

第五次工会员

中央财经大学 代表大会会议日程表

(2003年 12月22日、23日)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会议地点

参加人员

主持人

2003年12月22日

(周一)

上午

8:30-—10:50

正式大会:

1、开幕式(奏《国歌》、致开幕词、领导来宾讲话、致辞)

2、王广谦校长作校长工作报告

3、倪海东同志做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4、代表合影

教学楼一楼

学术报告厅

全体正式代表、

特邀人士和列席人员

大会执行主席

10:50——11:50

代表团分团讨论

分团讨论地点:

第一代表团:

105会议室

第二代表团:

405会议室

第三代表团:

605会议室

全体正式代表

(特邀人士、列席人员自愿参加)

各代表团团长

2003年12月22日

(周一)

下午

1:00-2:50

代表团分团讨论:

1、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2、讨论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3、讨论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4、讨论工会经审工作报告

5、讨论校党委《关于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教代会工作领导的意见》

6、继续征集代表提案

分团讨论地点:

第一代表团:

105会议室

第二代表团:

405会议室

第三代表团:

605会议室

全体正式代表

(特邀人士、列席人员自愿参加)

各代表团团长

3:00—5:00

7、中共中央委员、原财政部部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报告:《分税制改革的回顾》

教学楼一楼

学术报告厅

全体正式代表

大会执行主席

2003年12月23日(周二)

上午

8:30

—-11:30

代表团分团活动:

1、继续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2、继续讨论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3、继续讨论工会财务报告

4、继续讨论工会经审工作报告

5、讨论大会决议(草案)

6、继续讨论校党委《关于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教代会工作领导的意见》

7、继续征集代表提案

分团讨论地点

同上

全体正式代表

(特邀人士、列席人员自愿参加)

各代表团团长

10:30

第二次大会主席团会议:

1、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

2、审议大会决议;

3、确定“三委”选举后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集人(主持人)

办公楼

405会议室

大会主席团

成员

倪海东

2003年12月23日

(周二)

下午

1:00-—4:30

大会:

1、选举第四届教代会执委会、第五届工会委员会、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额选举)

2、通过大会决议

3、校党委领导讲话

4、宣布选举结果

5、大会闭幕式(致闭幕词、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教学楼一楼

学术报告厅

全体正式代表

大会执行主席

3、制作好各种证件

如:代表证、特邀代表证、列席代表证、工作人员证、监票人与计票人证;准备大会座签和票箱。

4、准备大会文件材料

5、下发召开代表大会的通知

会议准备基本就绪后,应向各位代表下发会议通知,通知一般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程、报到时间及要求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工作程序与内容

(一)正式大会前的工作

1、组织代表报到

主要事项有:(1)向代表发代表证、大会须知、作息时间及大会有关安排。(2)安排代表讨论地点。(3)统计代表报到情况,及时将报到数据报告大会秘书长。

2、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一般由工会主席主持,内容有:报告大会筹备情况,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

(二)大会正式召开

1、举行大会开幕式

一般有以下议程:(1)宣布大会开幕;(2)全体起立唱国歌; (3)致开幕词;(4)团组织代表致词;(5)上级工会、教代会领导讲话;(6)做工作报告。

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工会主席主持,应事先准备好主持词。

附:《大会开幕式主持词》参考式样

各位代表:同志们:

XX教代会第X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X名,今天因病、因事请假的代表X名,实际到会X名,符合法定数,可以开会。

XX教代会第X次代表大会现在开幕!

请全体起立。

唱国歌。

请坐下。

现在请XX同志致开幕词。

现在请XX同志代表共青团致词。

向大会发来贺信、贺电的单位有XXX、XXX,在此,我谨代表大会向以上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请(同级党委或党总支)XXX同志讲话。

现在请(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现在请XXX同志代表学院做院长工作报告。

休会。

请全体代表到X处与领导同志合影。

2、组织代表分组讨论。

教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若干代表组(团),选举正、副组(团)长,主持分组讨论,主席团成员要与大家一起讨论,讨论中要充分发扬民主,给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讨论中要认真做好记录。

组织讨论的主要内容:(1)领导讲话和工作报告;(2)大会选举办法(草案);(3)讨论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4)讨论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议程有:(1)听取各组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情况;(2)听取各组讨论领导讲话和工作报告情况;(3)听取各组讨论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 (4)听取各组讨论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的情况;(5)决定大会选举的有关事项。

4、大会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训练选举工作人员。大会选举前应训练选举工作人员,使其了解选举工作的职责、程序和选举工作纪律。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会场实地演练,确定投票路线等。

附:《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与职责》

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工作程序与职责

一、当大会通过监票人名单后,监票人佩带好标志。

二、当主持人宣布“监票人和工作人员进入岗位”时,监票人站到票箱两侧,总监票人走到主席台前,工作人员进入预定岗位。

三、当主持人宣布“验票箱”时,监票人将票箱门转向选举人,打开票箱,抬高左右略加晃动让选举人验看。之后,上锁,把票箱放好。

四、当主持人宣布“分发选票”时,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到总监票人处,按清点人数领取选票,然后到代表座位发票。务必认真,不要漏发、重发,严格做到一人一票,保证发出选票数与选举的人数相等。

五、选票发完后,总监票人向大家报告发出选票数、剩余选票数,并当场将剩余选票剪角作废。

六、当主持人宣布“投票”时,监票人先投票,然后工作人员引导代表按指定顺序和路线投票。

七、投票结束后,当主持人宣布“开箱清点选票”时,监票人和工作人员一起迅速进行清点,清点结果报告总监票人,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收回选票结果。

八、计票三人一组,每组监票、计票、唱票各一人。计票时,要主意先将废票挑出。

废票一般有以下三种:

(1)选举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

(2)未使用规定的笔填写的;

(3)票面涂改、撕毁或其他原因无法辨认的。

计票时须填写计票单。

计票结束后,要认真复核,保证无误,计票公式见《计票单》。

九、计票人遇到符号混乱、难以辨认的选票时,要立即请示总监票人决定,计票人不能自作主张。

十、计票结果,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候选人所得同意票数。

十一、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中要严守秘密,在选举结果未正式宣布以前,任何人不得讨论或透露选举结果。

(2)制作选票。选票要提前设计好。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经主席团审定后,即可印制。

附:选票的参考式样:

XX第X届教代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候选人

(共X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符 号

候选人

符 号

另选人

说明:

1、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同意的划“O”,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须在另选人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O”。

2、每张选票应选X人,等于或不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3、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清楚。

注意:选票应印两套,使用一套,备用一套。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均按姓氏笔划为序进行排列。选票一律不编号,使用前要在选票上盖章。选票制作时,工作人员要反复核对,确保姓名准确无误,准确清点数目,专门保管。

(3)打印好各类统计报告单。

附:各类统计报告单的参考式样

代表签(报)到人数报告单

大会主席团: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X名。

请假代表X名。

实到代表X名。

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报告人:XXX

X年X月X日

说明:大会前要组织代表签到,统计人数,代表出席人数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可以开会。填写《代表签到人数报告单》,由工作人员交给大会主持人。

选举前清点人数报告单

大会主席团:

应到代表X名,请假X名,实到代表X名,符合法定人数。

可以选举。

总监票人:XXX

X年X月X日

说明:同上说明。

领取选票报告单

现收到大会移交的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选票X张。

总监票人:XXX

X年X月X日

分发选票报告单

大会收到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选票X张,发出选票X张,剩余选票X张。

总监票人:XXX

X年X月X日

清点选票报告单

本次大会发出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选票X张,收回X张;收回的选票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总监票人:XXX

X年X月X日

选票统计单

有效选票:

计 票 算 式

有效票数=收回票数-废票数

同意票数=有效票数-(不同意票数+弃权票数)

候选人姓名

票 类

选票统计情况

(划正字)

合计

同意票数

不同意

弃 权

总监票人:XXX

X年X月X日

计票结果报告单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X人,实到代表X人。

大会发出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选票X张,收回X张,其中废票X张,有效选票X张。

选票统计结果如下:(按得票多少为序)

候选人姓名

同意票数

XXX

XXX

XXX

XXX

XXX

另选人姓名

同意票数

XXX

XXX

XXX

XXX

XXX

总监票人:XXX

X年X月X日

5、大会选举

大会选举是代表大会最重要的议程,务必精心组织,确保选举成功。大会选举应当请经验较为丰富的工会主席主持,由精干的总监票人具体实施选举工作。

附:大会选举主持词参考式样

主持人主持词

各位代表:

今天大会到代表X名,请假缺席X名,实际到会X名,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

按照大会日程,今天大会选举XX教代会第X届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议程有以下四项:

(一)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二)通过XX教代会第X届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进行大会选举。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请工作人员宣读《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宣读毕)

下面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一致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教代会第X届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

请工作人员宣读教代会第X届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草案)。

(读毕)

下面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一致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请工作人员宣读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读毕)

下面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一致通过。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选举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

下面请总监票人具体实施选举工作。

总监票人主持词

请监票人和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请监票人和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清点后由监票人填写清点人数报告单,写好后交给总监票人)。

现在报告到会代表人数。

本次大会应到会代表X人,实到代表X人,符合法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下面,请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分发选票。

大家领到选票以后,请先不要填写。

(待选票分发完毕后)

选票每人一张,是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选票,请大家认真看一下两张选票是否都领到了?有没有没领到选票的?有没有领重的?

本次大会领到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选票X张,发出X张,剩余X张。现在将剩余选票剪角作废。

在填写选票前,我再强调一下填写注意事项(念选票上的说明)。

现在请大家填写选票。

(稍等几分钟)

现在请监票人检验票箱。

(监票人打开票箱验看)

请把票箱锁好(或封好)。

投票前,我宣布一下投票顺序,监票人先投,之后主席团的成员投票,其后,代表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顺序投票。

现在开始投票。

……

都投完票了吗?还有没有没投票的?

现在请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开箱清点选票。

(清点后监票人写好清点选票报告单,交给总监票人。)

各位代表,本次大会共发出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选票X张,收回X张,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此选举有效。

(总监票人主持完毕,由主持人继续主持。)

主持人主持词(续)

请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计票。

下面休息X分钟(或安排其他活动)。

(计票工作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票完成后,应先向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主席团决定后,再向大会宣布。)

各位代表,现在继续开会。

请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宣布完毕)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以下同志当选为教代会第X届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宣布名单)。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祝贺!

大会选举到此结束。

6、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

(1)审议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决定教代会代表组第一次联席会议主持人(应是新当选的委员。)

7、举行大会闭幕式

闭幕式议程:

(1)通过工作报告决议;

(2)致闭幕词;

(3)奏《国际歌》;

(4)宣布大会闭幕。

附:《大会闭幕式主持词》参考式样

大会闭幕式主持词

各位代表,同志们: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X人,实到代表X人,符合法定人数,开会有效。

现在举行大会闭幕式,主要议程是:(1)通过大会决议;(2)致闭幕词。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

请工作人员宣读《XX教代会第X届代表大会关于院长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读毕)

对这个决议如果有意见,请发言。(稍停)

如没有意见,现在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一致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XX同志致闭幕词。

(致词毕)

请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各位代表,XX教代会第X次代表大会已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现在我宣布大会胜利闭幕!

三、代表大会闭幕后的工作程序与内容

(一)召开教代会代表组第一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教学科研、生活福利等专门小组,并选举专门小组负责人。

(二)向同级党委(或党总支)和上级工会报告教代会选举结果

代表大会和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组第一次联席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

附:《选举结果的报告》参考式样

关于XX 学院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代会代表

第一次联席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XX工会:

经XX学院第X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由XXX等X名同志担任第X届教代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名单附后)。

XX教代会代表组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教代会下设X个专门小组,XXX等同志为专门小组负责人。(名单附后)

特此报告,请审批。

XX教代会

X年X月X日

(三)同级党委(或党总支)和上级工会及时予以批复。

(四)做好大会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大会闭幕后,应及时将大会的各类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同时将大会文件汇编成册。

对于存档多余的文件,尤其是“用毕退回”的文件应予以销毁。大会选票封存三个月后,也应予以销毁。

中央财经大学工会关于开展院(系、处)级

工会组织建家升级活动实施方案(修订稿)

为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方针,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校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的“建家升级”活动的最新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我校院(系、处)级工会组织建家升级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工会法》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围绕“三育人”和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中心工作,从学校的环境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会组织自身的改革和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履行《工会法》规定的“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基本职责,实施凝聚工程,实现党政工共建一个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建教职工之家的原则。

(二)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建设教职工之家的原则。

(三)坚持动态建家,争优创新的原则。

(四)坚持依靠教职工群建群验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建家考核验收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党政工共建原则,形成建家合力。党政重视工会和建家工作,将工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会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每年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不少于两次,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每年单位行政对工会活动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充分发挥工会参与职能,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坚持各项公开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以多种形式参与学校和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努力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三)认真履行维护职能,关心本单位教职工的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认真履行教育、建设职能,认真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一致;建立一支不少于教职工总数20%、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积极分子队伍。分工会能正常开展活动;能及时发展新会员;财务工作严格执行校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按期报送校工会;工会干部准时参加校工会召开的会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组织本单位会员开展有特色的工会活动,满足教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教职工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单位的凝聚力。

四、申报、考评程序

(一)申报

以分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为申报单位,根据建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认真的总结自评,并征求本工会会员对本单位建家工作及申报等级的意见,根据自评结果,征询同级党组织同意,向校工会提出建家、升级(或复验)的书面申请。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建家工作总结;自查结果;申请评审(或复验)的级别。

(二)初审

初审工作由校工会负责组织进行。初审结果在提出申请的一个月内通知申报单位。

(三)复审

初审合格的单位要进行复审。复审工作由“建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

凡申请晋升为“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和“优秀教职工之家”及已具有这三级称号要求复验的单位,其复审(或复验)工作由校工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凡已具有“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若申报更高一级“教职工之家”称号没有通过,可视为复验单位进行复验,复验通过可保持原称号。

(四)评审程序

专家组听取单位党组织对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的评价和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汇报;检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项会议、活动记录及工作成果;检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机构及人员组成名单;必要的实地考查;召开教职工座谈会;调查询问;申请单位答辩;最后由专家组评分。

分工会所在单位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恶性事件等,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考评结果

院(系、处)级工会组织教职工之家建设分为三个等级:“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和“优秀教职工之家”。

晋升或通过“优秀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教职工之家”复验的评分分别为90分、85分和75分。

六、实施要求

(一)校工会所属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建家升级或复验。建家升级每年均可申报,复验结果三年内有效。一般情况下建家升级与复验工作一并进行。

(二)建家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对一个单位工作的全面检验,更是对该单位工会工作的全面考核。在活动中,要明确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制订“建家活动”的实施方案,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求年初有计划,期中有自查,年末有总结。

(三)在方案和计划的实施中,要广泛动员教职工群众,发挥工会组织的特色和优势,创造性地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小型多样的,有益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和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教育和娱乐活动,努力营造学校优良的政治环境、工作环境、学术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在真抓实干,大胆创新的基础上,加强本单位的经验总结、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建家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报道开展建家活动情况,总结推广建家活动的先进经验,推动全校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七、工作机制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建家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工会副主席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各院(系、处)级工会组织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成立“建家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本单位建设教职工之家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上报校工会并组织实施。

八、考核验收时间

每年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6月1日——9月20日进行自查,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于9月30日(周五)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表并附建家总结。

初审结果在提出申请的一个月内通知申报单位。

复审在每年的11月至12月中旬之间进行。

复审结果公示三天,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九、公布考核结果及奖励

经初评、复审合格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参评单位,由校工会按照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并授予“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或“优秀教职工之家”称号,并对获 “先进教职工之家”或“优秀教职工之家”称号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十、此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校工会

2005年6月8日

中央财经大学院(系、处)级工会组织

建设教职工之家考核评估标准(修订稿)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党政工共建原则,形成建家合力

(一)总分值:20分

(二)考核内容及分数分配

☆1、党政领导重视教代会、工会工作,建立党政工共建教职工之家联席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并能提供记录。(3分)

2、党政领导定期研究本单位教代会、工会工作和建家升级活动,一年不少于2次;并能提供记录。(1——2分)

3、党政有一位领导主管和联系分工会工作。(2分)

☆4、按照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工会组织机构;配好分工会主席。(2分)

☆5、分工会主席为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级党政副职。(2分)

6、支持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履行工会维权的基本职责。(2分)

7、党政领导关心和支持开展建家升级活动,提供开展建家活动的相关条件,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和物质投入。(2分)

☆8、明确建家工作目标;制定了建家工作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党组织学年工作计划、总结中有建家工作内容。(3分)

☆9、院(系、处)级工会组织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分工会工作,一年不少于2次,并能提供记录。(2分)

二、充分发挥工会参与职能,努力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把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

(一)总分值:15分

(二)考核内容及分数分配

☆1、分工会主席参加院、系、处务会;参与本单位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的讨论和重大问题决策。(4分)

☆2、积极开展院(系、处)务公开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公开内容及时、真实;工作落实;档案资料规范、完整。(4分)

☆3、定期向本单位教职工报告院、系、处务公开工作情况或通报情况(每学期至少一次)。(1分)

4、认真选举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下称“双代会”)。(2分)

5、积极组织校“双代会”代表和教职工向学校“双代会”提交代表提案和建议;“双代会”代表能够认真履行职能,努力做好提案工作。(2——4分)

三、依照《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一)总分值:20分

(二)考核内容及分数分配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切实把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作为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2分)

2、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女教职工的文娱活动;充分调动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关心、关怀女教职工,切实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有专人负责;有工作记录。(1——5分)

3、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有具体事例;有工作记录。(3分)

4、建立了困难教职工档案,及时掌握困难教职工动态及要求。(2分)

5、认真做好扶贫解困、互助互济、职工互助保险等各项工作。(3分)

6、积极参加学校及各部门、本单位组织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教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撰写并提供了调查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满足教职工群众工作上的合理要求,为其排忧解难;要求有具体事例。(1——5分)

四、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一)总分值:15分

(二)考核内容及分数分配

1、履行工会的教育职能,按照学校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协助党组织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独立或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如:时事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等)。(3分)

2、组织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活动。如:献计献策、树立典型,交流会、研讨会等;工作有特色。(1——2分)

3、严格民主程序,会同党政及其他部门做好本单位的评优创先工作(包括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和本单位设立的各类奖项)。(1分)

4、积极学习和宣传本单位的先进典型(校级或校级以上),有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总结材料。(1分)

5、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协助党政动员教职工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出谋划策;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学校采纳。(1——2分)。

6、配合行政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积极开展有利于青年思想、业务素质提高的各种活动(含参加学校有关活动和配合其他部门的有关活动,如培训、社会实践、名师讲座、教学观摩、交流、参观学习、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职业技能基本功比赛,举办以青年教师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座谈会、演讲会等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工作记录,效果好。(4分)

7、加强师德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制定了本部门“职业道德规范”。(2分)

五、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积极稳步地推进工会改革与建设。坚持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工会成为党组织的助手、行政的帮手、教职工的知心朋友。

(一)总分值:30分

(二)考核内容及分数分配

1、分工会委员会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有经主管领导审阅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档案资料完整。(2分)

☆2、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严格按照《工会法》和校工会的要求按时完成换届;分工会委员会、教职工代表的选举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并按规定程序报校工会批准备案。(3分)

3、教职工加入工会的比率达到100%。(1分)

☆4、有会员名册;及时办理会员入会、转会、调出等手续,每学期核对一次,并及时上报校工会。(2分)

☆5、会员会费上缴及时、足额,福利费、分工会经费[含党政支持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开展活动提供的资金等]的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并有详实记载;定期向教职工公布。(2分)

6、工会干部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取得实效;有一支占教职工总数20%以上、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的积极分子队伍。(2分)

☆7、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中财教工》、校工会网页投稿,报道本单位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每年度报校工会稿件不少于2篇,照片不少于2幅。(2分)

☆8、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有自己的宣传阵地[专栏、自办刊物、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网页、本部门网页中工会工作专栏等,有一项即可],并定期更新内容(每学期至少一次)。(2分)

☆9、按时参加学校工会、教代会组织的各方面工作会议,无缺席现象,并能认真落实会议精神。(2分)

每年度出席会议率在70%以上,并能认真落实会议精神,1分;

出席会议率不足70%,0分。

10、按时完成上级工会、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并做好各项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1——2分)

11、积极组织和参加校工会及下设社团组织的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比赛,做到上报材料及时,人员落实,活动准时。(1分)

12、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活动(比赛类除外),每学年参加次数在校工会组织活动总数90%(含90%)以上的,3分;

每学年参加次数在75%(含75%)以上的,2分;

每学年参加次数在60%(含60%)以上的,1分。

每学年参加次数低于60%的,0分。

13、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到校教职工活动中心开展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1——2分)

14、经常组织有特色的文体活动,或组织各种形式的讲座、辅导班等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参加人数多,党政领导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1——2分)

15、承办、协办学校文体活动,为学校各项文体活动提供人员、资金、场地支持,(2分)

六、附加分

考核内容及分数分配:

1、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努力探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形成特色,创造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加10分。

2、加强工会、教代会工作理论、业务研究,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每年有工作论文,或“三育人”工作经验和规律的总结材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研讨会上宣读,每篇2分;向《中财教工》、校工会网页投稿并被采用,每篇1分。

3、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报道本单位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在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稿件每篇1分,照片0.5分;向《中财教工》、校工会网页投稿并被采用,稿件每篇0.5分,照片每张0.2分。

4、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比赛并取得好成绩,集体一等奖每次2分,二等奖每次1分,三等奖每次0.5分;个人一等奖每次0.5分,二等奖每次0.2分,三等奖每次0.1分

5、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认真落实二级教代会各项职权

(1)积极开展以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院、系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制度。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坚持报告制度如:行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重大问题的讨论、提案工作报告(侧重提案落实情况),以上四项内容各单位在执行方法上,可根据情况适当灵活地掌握。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按时换届且档案资料齐全。加5分。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级教代会年会(教职工大会)。加2分。

(3)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评议监督四项职权基本落实。加2分。

(4)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提案处理落实率达75%以上。加2分。

七、说明

(一)计分方法:

1、本验收评分基础分为100分。

2、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自查验收总分达75分可申报“教职工之家”验收;达到85分的单位可申报“先进教职工之家”的验收;达到90分可申报“优秀教职工之家”验收。

3、凡加“☆”符号的项目为“优秀教职工之家”的必备条件。

4、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在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中开展工作有特色、有创新须另行申报文字材料,由“建家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加分。

5、总分=基础分(第一至五项)+附加分(第六项)

教职工之家:总分不低于75分,基础分不得低于70分。

先进教职工之家:总分不低于85分,基础分不得低于70分。

优秀教职工之家:总分不低于90分,基础分不得低于80分。

(二)考核方式

听取党组织对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的评价和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汇报;检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项会议、活动记录及工作成果;检查分工会机构及人员组成名单;召开教职工座谈会;调查询问。

(三)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所在单位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恶性事件等,实行“一票否决”制。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的维权职能,现特制定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制度。

一、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受理范围

(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提供必要的诉讼或代理服务:

1、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标准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或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三)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公民涉及的下列案件可以提供无偿的诉讼或代理服务,但在代理过程中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文印费、通讯费等)必须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或与用人单位发生其他劳动争议的;

6、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

7、本中心认为其他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

(四)考虑到有关国家司法机关对刑事诉讼的特殊规定,本中心原则上不提供刑事案件的代理或辩护服务。

二、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电话咨询和来访的具体接待时间

每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每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每周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活动中心(学校礼堂后面,澡堂南侧)

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62288151,62288152

三、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登记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实行严格的接待登记制度,对当事人的到访及电话咨询热情接待并认真进行登记,尽可能现场给予当事人答复意见,特殊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研究查证的将在一周内给予当事人答复意见;对较复杂或不符合援助条件的的法律业务,可以为当事人联系相关律师事务所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社团管理暂行规定

随着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也在不断补充新的内容,各类群众性的文化、体育社团逐渐发展起来。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以自己管理的方式更好地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使教职工社团组织管理更加规范,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社团是教职工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凡我校教职工均可自由参加。教工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如社团违反国家、学校的法律及规定,校工会有权予以注销登记。

第二条 社团采取挂靠校工会、独立活动的形式。社团可分为健身类、娱乐类、竞技类。校工会有权监督、审查社团的工作及活动,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社团开展的活动,给予一定的人力、物力支持。各社团也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工会完成各项活动任务。

第三条 教职工社团的成立必须先到校工会申请,注册登记,经审批通过后,可开展活动。未经审批备案的社团,校工会不予以承认。

第四条 每个教工社团,必须推选作风正派、思想健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的同志担任负责人。每一社团发起人至少在10人以上。

教工社团成立时要有自己的章程,每年要有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并向校工会汇报备案,社团如要举办大型活动,须向校工会及校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举办。社团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的,校工会有权注销登记。

第五条 教工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以自筹经费、个人交会费为主,工会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如校工会安排社团有特殊任务,经费将本着学校和工会共同负担的原则予以补助。


[b1]应为院系处级单位党委员或总支书记、副书记

人员无限定 [b2]

[b3]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