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教职工春季排球比赛相关事项说明
发布日期:2008-04-1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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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教职工春季排球比赛比赛规则、赛程及相关事项说明
2008年教职工排球比赛报名工作已结束,全校各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报名共27个参赛队。分组抽签业已完成,比赛将从4月16日(周三)开始,现将比赛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27个队,分四组比赛。去年春季排球赛前四名会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教务处分别作为种子队。抽签分组结果如下:
A组:会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管理工程学院)、税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资产处经营公司联队(以下简称资产处)、法学院;
B组:教务处、数学学院、后勤集团、科研处(四个研究院)分工会(以下简称科研处队)、统计学院、社会学院、政府管理学院;
C组:保险学院、外语学院、人事处团委组织部国际培训学院联队(以下简称人事组织联队)、研究生部、精算研究院、财政学院、商学院;
D组:金融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校办基建联队、马列学院、保卫处宣传部工会联队(以下简称保卫宣传工会联队)、学生处。
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8年4月16日—4月30日,每天下午3:30开始在校排球场举行;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2.比赛一律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25分;决胜局每局为15分,采用每球得分制,不设自由人。
3.第一阶段小组比赛采用单循环制,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分组交叉淘汰制。
4.上场队员必须6人,不足6人比赛不能进行;上场队员中女队员不得少于2人。
5.参赛队员若已代表某队参赛就不能代表其他球队比赛。
6.非参赛队单位的教职工不能参加该单位比赛;不是本参赛队单位的教职工上场参赛,判该队0:2负于对方。
7.比赛队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比赛开始时间已过10分钟尚未到场的球队,本场比赛视为弃权,判该队0:2负于对方。
2.本次比赛设冠、亚、季军奖;比赛前6名将取得秋季“中财杯”排球赛的参赛资格;凡自始至终参加比赛而未获得名次的队均有纪念奖(不包括弃权的队)。
3.为提高教职工排球比赛的赛事水平,第三阶段比赛由进入前两名的球队与体育教学部进行单循环比赛,体育教学部比赛成绩并列。
4.为教职工排球比赛的顺利进行,经与校办及车队协商,排球比赛日,特为在清河居住的教职工增发一辆班车(面包车),发车时间为5:20左右。
5.请各单位组织好参赛队员、观众及啦啦队,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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