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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央和北京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北京市第十届工代会会议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工会作用,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工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央财经大学章程、“十三五”规划、第六次党代会和综合改革意见,为加快实现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学校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工会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切实履行工会“参与、维护、建设、教育”职能

当前,党和国家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依靠广大教职工支持和拥护,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校工会要在学校党委领导和统筹下,坚持从学校的中心工作出发,紧紧围绕需求服务,积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建设,把“四项职能”落实到位。

(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高校思政工作和党的群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密切党同教职工的血肉联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创新,深化发展,夯实基础,激发活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努力促进教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事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高等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三个必须”的指导思想

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凝聚在党的周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群众基础。必须坚持改革创新,面对广大教职工队伍利益诉求、服务需求多样化等新情况,探索在体制机制、工作方式和运行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工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更好地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提供保障,支持工会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最广泛动员和团结教职工,为学校发展建功立业。

二、夯实、优化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机制和模式创新

(一)切实加强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参与北京高校工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把工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政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支持工会依法依规、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把党建带工建作为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工会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业发展等考核标准中。

2.加强干部培养。选配劳模先进或一线教职工担任兼职副主席。加大学校各级工会干部培训、调训力度,把工会干部专题培训列入学校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开展工会干部专题培训,努力使其成为社会活动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定期开展工会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二)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力军作用

1.不断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在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密切关注教职工思想动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增强“四个自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通过开展师德榜样(先锋)选树、劳模事迹宣讲、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营造尊重劳动、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2.积极投身首都改革发展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在校党委支持下,工会要组织动员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在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落实提案制度,支持和投身学校改革,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激发学校活力作出贡献。

3.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重视发挥工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北京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运行。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建议权、讨论通过权、评议监督权的落实。增强“双代会”代表的覆盖面,保障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行使与其管理权限相对应的民主管理权利。校工会要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探索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效工作形式,积极支持并参与校务公开工作。

(三)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发展权是新形势下高校教职工关注的权益。重视教职工发展权益,把握新形势下教职工权益维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反映教职工诉求,通过分层次、多途径,依托二级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工作,并依法依规,做好维护工作。

(四)持续提升精准服务教职工的能力水平

1.完善服务体系。工会要以教职工实际需求为导向,按照全覆盖、普惠制、项目化、实名制要求,构建完善的教职工服务体系,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个性化和多样性服务。盯牢教职工所急、党政所需、工会所能的领域,重点帮助教职工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不断丰富服务发展的内涵,创新服务工作载体,做好教职工生活普惠服务。加大教职工帮扶力度,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体系。继续做好建立困难教职工台账,明确帮扶对象和内容,细化帮扶措施,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教职工本人大病和家属去世的抚恤抚慰工作。积极争取资源,做好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和职工保险的投保出险工作;做好“高支小”项目,优化资源共享,拓宽沟通渠道,协助教职工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困难。依托教职工社团,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满足教职工精神文化需求。用好12351平台,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实现教职工入会率和“京卡·互助卡”的办卡率逐年提升,更加精准服务教职工。

2.创新服务手段。综合运用网站、微信、QQ等多种工具,打造教职工网络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互相联动的工作格局。拓展渠道,向教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提升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搭建教职工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好教职工志愿者服务队,形成资源优势互补,扩大服务覆盖面,使更多教职工得到实惠。

3.加大服务基础的投入。探索工会经费分级分类使用办法,根据基层类型、教职工群体特点确定经费使用方向,保证工会经费和工会资源更多用到教职工身上。坚持重心下移,确保政策措施、工会经费、服务资源向基层工会倾斜,建立“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基层保障机制。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科学、合理、合规使用工会经费。

(五)不断提高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1.加强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按照职工之家建设标准和亮牌子、亮身份、亮制度、亮项目、亮程序要求,进一步加强职工之家和小家建设,给予更多资源和支持,特别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沙河教工之家的建设,围绕教职工生物钟开展工作,服务吸引更多的教职工参与职工之家活动。

2.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在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下,积极推进“星级职工之家”创建。工会将定期开展“评家验家”活动,认真做好工会会员民主评议“职工之家”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和荣誉奖励制度,提升建设标准,完善建设流程,切实将“职工之家”打造成和谐之家、温暖之家、发展之家和欢乐之家。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的重点目标与任务

(一)完善组织机构,全方位实现维护职能

通过试点和探索,逐步建立以下机构:

1.建立青年教师示范工作室,积极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加大青年教师发展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与教务处、人事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密切合作,实现“以赛促教”,引导学校和青年教师重视课堂教学、提升教学能力,促进成长发展。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建立由学校行政、工会、教职工等代表组成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学校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定期研究问题,调解争议,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二级院(系)和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不断完善权益保障机制。

(二)提供物质保障,夯实服务基础

1.在学校发展建设中,努力为工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随着学校财力的不断增强,逐年增加工会经费的拨缴数额,切实为工会开展活动和工作、维护教职工利益、发挥工会作用和影响力提供经费保障。

2.研究探索解决非编教职工入会问题。做好已建立劳动关系的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入会调研工作,了解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分层次、多维度做好会员入会探索工作。

(三)创新办会机制,提高服务精准化

1.推进“网上职工之家”建设。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依托高校科研创新优势,实施“互联网+智慧工会”工程,创新服务手段,更有效开展工作。

2.加大投入,搭建工作室平台。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婚恋交友、入学入托等服务项目。

(四)深化党的领导,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

1.建立选配、激励干部机制,保证工作力量

(1)院级分工会主席一般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将具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工会干部推荐到其他重要岗位上。完善工会干部的选拔、培养、交流和使用机制。

(2)根据《工作意见》要求,按照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对工会干部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兼职工会干部可适当给予工作补贴(工会经费列支)。

2.做好研究宣传

(1)加强工运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将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工运基本理论等内容列入学校党政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探索建立工会工作智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依托高校理论研究和专家学者优势,设立校院两级工会工作相关课题与研究经费。

(3)评选校级师德、劳模先进,加大宣传教职工先进典型和工会工作力度,营造学校和社会重视工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加强交流交往

(1)结合实际,加强对外联络、参观学习、业务培训等工作,组织青年教职工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交往,不断提升学校工会的影响力。

(2)积极开展与其他省市兄弟院校工会和港澳台地区的高等教育系统工会交流合作;发挥优势,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3)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及教育工会组织的交流交往,广泛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探索与相关国家的工会联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