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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字〔2011〕3号关于开展“教育先锋”先进集体和标兵

发布日期:2011-0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工字〔2011〕3号

关于开展“教育先锋”先进集体和标兵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教育先锋”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工发〔2011〕4号)》精神,并结合校工会2011年工作计划中“评选‘岗位能手’和‘服务之星’”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职工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校工会即将开展“教育先锋”先进集体和标兵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内容

集体奖项:北京市“教育先锋号”

标兵奖项:校级“教育先锋”教书育人标兵、“教育先锋”管理育人标兵、“教育先锋”服务育人标兵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教育先锋号”先进集体,由校工会根据《关于表彰和奖励2009-2010年“全员育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员育人工作特色项目”的通知》,直接向北京市教育工会推荐1个候选单位。

(二)校级“教育先锋”标兵评选范围是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自行确定“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标兵推荐人选,限推1名。校工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我校“教育先锋”标兵15名,其中“教书育人”标兵5名、管理育人标兵5名、服务育人标兵5名。

三、“教育先锋”标兵的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2.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在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在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深受学生爱戴。

3.爱岗敬业,勇于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在创优秀团队、创优良秩序、创优美环境、创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生的全面成才做出积极贡献。

4.业务突出,工作积极,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要求

(一)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教育先锋”标兵申报评选工作,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会同单位党政领导做好候选标兵申报推荐工作。

(二)校工会将于3月上旬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委员会由教代会执委、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通过申报人汇报(演讲或ppt方式汇报5分钟)、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确定我校的“教育先锋”标兵,并推荐2名人选上报北京市教育工会,作为北京市“教育先锋”标兵候选人。

(三)被推荐为“教育先锋号”和“教育先锋”标兵的候选单位和个人,需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具体汇报时间、地点由北京市教育工会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教育先锋”标兵的教职工要填写事迹简介1000字,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宋体加黑,正文4号仿宋。

(二)2011年3月4日前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将《“教育先锋”标兵推荐表》纸质1份,报校工会办公室(电话8230、8174),电子版发送到工会邮箱gonghui@cufe.edu.cn

(三)校级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先锋”标兵登记表

校工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工会 教育先锋 评选 通知

工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

“教育先锋”标兵登记表

___________________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姓 名

性 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务

职称

申报项目

何时获何种荣誉称号

简要事迹:

学生

评价

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工会意见

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说 明:请在“申报项目”一栏注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或服务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