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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和奖励2011年“教育先锋”标兵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03-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工字〔2011〕4号

关于表彰和奖励2011年“教育先锋”标兵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先锋”先进集体和标兵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工字〔2011〕3号)的工作安排,经各单位民主推荐、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审查、评审会委员评选、公示,校工会决定授予朱建明、刘姝威、李燕、张晓涛、梁超等5名同志“教育先锋”教书育人标兵称号,授予刘晓勤、林光彬、郑朝阳、郭有成、楼晓英等5名同志“教育先锋”管理育人标兵称号,授予丁永玲、关溪、安秀梅、娄金凤、蔡英全等5名同志“教育先锋”服务育人标兵称号。

经评审会研究决定,授予王沙骋、王建民、祁向前、李勇、李杨波、李晓慧、吴冶、汪昊、张舰、张安平、张忠元、张碧琼、陈华彬、武奇华、林嵩、贾传亮、徐兆铭、褚福灵等18名同志“教育先锋”先进个人称号。

对以上获奖同志校工会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严谨笃学、关爱学生、无私奉献、勇于进取。同时,希望广大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创先争优,为我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工会 教育先锋 表彰 通知

工会办公室 2011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