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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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认真践行“北京精神”,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校工会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工作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各单位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1名师德标兵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谨笃学,自尊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在关爱学生、培养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深受学生爱戴。
4.积极承担教研任务,刻苦钻研,孜孜以求,学高为师,行为示范,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师生,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团结协作,乐于助人,在师生中享有一定声望。
四、评选办法
1.各单位经过广泛评选,推荐产生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推荐表上报校工会。
2.校工会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教代会执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评出我校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2人。
3.校内公示后,上报我校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名单。
1.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1份(A4纸双面打印,格式:标题用小2号宋体加黑,正文为4号仿宋,行距为28磅)。
2.材料内容要求真实,感情真挚,文风平实,突出师德特色及工作创新。
3.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工会邮箱gonghui@cufe.edu.cn。
4.各单位于6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报工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228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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