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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满三十年教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校工会将继续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为使符合条件的教师按时、准确上报材料,及时申领教龄荣誉证书证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在教育系统累计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1990年12月31日前在教育系统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如有上学经历(公派除外)的需扣除相等年限;

二、各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长务必要通知到本部门所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核实和汇总统计(往年已表彰过的人员不再进行统计),于6月29日(星期一)16:00前将电子版《申报三十年教龄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zcgonghui@163.com(联系人:严老师,电话8174),申报人员教龄经人事处审核人事档案确认后予以公示并表彰。

三、各单位如有漏报的老师请于明年申报,不予补报。

相关附件:

附件:《申报三十年教龄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