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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会”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校工会、宣传部、组织部将联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会”合唱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法及要求

1.各单位可以单独组队,也可以联合组队。各参赛队人数不得少于20人,每队要有一名领队。全体教职工(含非在编人员)均可报名。

2.请于5月11日(星期三)18:00之前将《红歌会合唱比赛报名表》(附件1)发到工会邮箱(gonghui@cufe.edu.cn)。

3.各队如需到教工活动中心排练,需提前预约(在工会网站的“表格下载”中,下载并填写《教职工活动中心场地使用表》)。

4.每支参赛队须演唱两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另一首选自《中宣部等单位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名单》(附件2)。

5.比赛当日,各参赛队务必准时到场参加比赛。并欢迎各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前往观看比赛。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1.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30—17:30,地点:学术会堂(具体地点待定,以赛前短信通知为准)。

2.比赛次序以赛前抽签为准,请各领队务必于6月14日(星期二)下午两点后到活动中心抽签,凡未抽签者均由组办方统一安排。

三、评分办法及标准

1.红歌比赛评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各位评委将按照评比标准对每个参赛队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得分情况现场公布。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2.参赛队伍精神饱满,富有激情,服装、队形整齐统一;全队上下场整齐、迅速、安静(10分);

3.演唱音准、技巧掌握精准,节奏、速度符合曲目的要求(40分);

4.演唱形式丰富多样,富于创新性和艺术性,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30分);

5.演唱富有启发性和表现力,仪表大方得体(20分)。

6.根据各参赛队分数的高低当场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参赛队均获纪念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敏英(8957)、糜新猷(9084)。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2011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

红歌会合唱比赛报名表

中宣部等主办单位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