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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轩副教授获“北京市师德标兵”称号

发布日期:2007-04-21 作者: 来源: 点击:

新学期伊始,从北京市教育工会传来喜讯:我校法学院李轩副教授从全市145名候选者中胜出,获得“北京市师德标兵”光荣称号,成为全市教育系统47名“师德标兵”之一。2006年9月4日上午,李轩副教授应邀出席了由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北京市教育工会联合举办的“北京教育系统庆祝教师节座谈会暨第二届北京师德论坛”。

李轩同志政治思想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执行国家基本教育方针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在做好本职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致力于本校法学院的发展和本校工会工作,积极推动本校法学学科的全面建设和工会工作尤其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工作成绩,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好评。

作为法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李轩同志在教学科研方面以身作则,任劳任怨,深入教学一线,勇于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每学年均超额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历次教学评估结果均为“优”、“良”。作为法学院的主要行政管理人员,李轩同志在法学院的发展建设方面尽心尽责,不遗余力,在校领导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与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一起和衷共济,为我校法律学科的深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3年11月,李轩同志当选中央财经大学工会兼职副主席,一直热心参与我校工会工作,为工会建设尽心尽力。作为工会副主席,李轩同志分管工会青年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做出了可喜的成绩。尤其是在李轩同志的提议和大力推动下,校工会专门设立了法律援助部,并在2004年5月设立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学院师生为依托,面向全校师生及周边社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李轩同志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扶弱助困、维护公正”的宗旨,以极大的热情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在短短两年多时间内,法律援助中心共承办各类受援助案件数十件,组织师生参加法律援助值班接待工作、解答咨询百余人次,为当事人索回赔偿款十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5年11月,在李轩同志倡议下,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市太阳村特殊儿童救助研究中心(太阳村)设立了工作站,通过和北京太阳村儿童教育咨询中心合作,旨在对北京太阳村及其照料的特殊儿童提供长期的法律援助,使其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2006年上半年,李轩同志还指导学生以法律援助中心名义率先发动旨在揭露航空公司航班取消欺诈内幕的公益诉讼,并因此荣膺中国质量万里行“挑战垄断行业十大维权人物”称号,对广大学生产生了积极的正面影响。

在工会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中李轩同志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职工身心健康,力所能及地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培养学生的公德意识和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引导学生投身社会实践,以法律援助、法律诊所教育等方式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广泛的免费法律服务。2006年7月和8月,李轩同志相继被我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被北京市教育工会评为北京市师德标兵。会上,北京语言大学教授、著名作家梁晓声等来自教学一线的师德标兵代表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师德教育的核心、新时期师德建设的内涵等问题做了发言。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刘宇辉出席论坛并致辞,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何力克、新当选的47名师德标兵参加了座谈。

据了解,为推动师德建设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开展,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北京市教育工会于2006年6月7日发出《关于做好评选推荐2006年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的通知》,决定今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活动,其中拟评北京市师德标兵50名左右(其中高教系统30名)、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100名左右、北京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0个左右。此次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的评选范围是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对长期扎根山区的优秀教师给予一定的倾斜。具体评选条件包括: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②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③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⑤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业绩突出。

目前,北京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已经圆满完成。经我校工会推荐、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我校最终决定推荐我校法学院李轩副教授参评“北京市师德标兵”。经成果展示、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市教育工会审核、市委教育工委同意、市教育工会网站及各校网站公示,共评选出包括我校法学院李轩副教授在内的北京市师德标兵47名(其中高教系统30名)、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98名、北京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0个。

2006年7月19日,北京市教育工会以“京教工发(2006)7号”文件公布了《2006年北京市师德标兵名单》(详见《关于做好2006年北京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宣传表彰工作的通知》)。另外,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公布的《2006年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名单》,我校文化与传媒学院原绍峰老师同时被评为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

(供稿: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