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4年8月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是什么?
注:19个二级指标中重要指标(粗体字)11项,一般指标8项。
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国家教育部为加强宏观管理、施行分类指导的重要手段,它采用在学校自评、自建的基础上,由教育部评估的办法,形成学校自评、省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部评估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使评估工作与学校日常建设、改革、发展融为一体。
评估的主要目的是: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学校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经教育部普通高校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已受评学校的广泛调查,受评学校普遍认为,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对学校发展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积极意义:
(1)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和教学工作思路,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强化;(2)加大了本科教学经费的投入力度,办学条件不断得以改善;(3)强化了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得到稳步提高;(4)加强了师资队伍、专业与课程等教学基本建设,并取得了明显进展;(5)深化了学校面向新世纪的教学改革,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6)通过讨论和总结,进一步明确了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传统和特色;(7)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促进了学校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
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方针。评估以促进学校的软、硬环境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评估不是简单看结论而更看重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建设状况与成果。
(1)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对高校的一项综合性、整体性评估,评估内容全面,具体体现了教育部对高校办好本科教育的总体要求。而且,要达到指标规定的指标和水平,各校都须付出很大的努力。
(2)评估过程非常深入,能够真实地反映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水平,能够对学校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出中肯的建设性意见。
从1993年开始,对1976年以来建立的以本科教学为主的普通高校,开展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这类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应达到合格水平。
从1995年开始,对于进入“211工程”的重点高校,开展了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估,要求这类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应达到优秀水平。
从1997年开始,对处于上述两类情况之间的办学历史较长、以本科教学为主要任务的高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种。至2001年底为止,评估了26所此类高校。
2002年6月,教育部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优秀评估、随机性水平评估合并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简称水平评估),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司函[2002]152号),并于2002年按此方案对21所高校进行了评估。
2003年8月,教育部周济部长在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研讨班上宣布,将用5年左右时间,对全国所有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并形成5年一轮次的教学评估制度。2003年42所高校首批接受了教育部的水平评估。2004年,全国有61所高校参加了教育部的水平评估。
2004年8月,教育部对评估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在的评估以此为依据。
7.现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设置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主要观测点各有几个?
现行的评估方案设置了7项一级指标(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和19项二级指标(其中重要项目11项,一般项目8项)、44个主要观测点,并要求各学校总结、提炼出本校的特色项目。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优秀:A≥15,C≤3,(其中重要项目A≥9,C≤1),D=0,特色鲜明。
良好:A+B≥15,(其中重要项目A+B≥9,D=0),D≤1;有特色项目。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9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11项,一般指标8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特色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特色可能体现在不同层面:(1)体现在总体上的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办学思路;(2)体现在教育上的特色——教育模式、人才特色;(3)体现在教学上的特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4)体现在教学管理上的特色——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
党政领导要重视教学工作、经常研究教学工作,并能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学校要正确处理人才培养、教学工作跟其他工作的关系;学校对教学经费的投入要处于优先的地位,并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学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都能体现对教学的重视;学校各个部门都能围绕着育人进行工作,并能主动为教学服务;在对教师的考核中,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育人工作已经成为学校舆论的中心等。
11.现行评估方案对学校师资队伍及教师的业务状态提出了哪些要求?
现行评估方案中对学校的师资队伍及教师的业务状态提出了如下要求(A级标准):(1)学校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责任,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2)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缘结构、学科结构合理),符合学校目标定位要求,适应教学需要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师资队伍发展趋势良好,有学科带头人,形成了学术梯队,有数量适宜的骨干教师;(3)专任教师中已经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50%;(4)主讲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务;新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5)教授、副教授近三年内曾为本科生上课;(6)在对教师的考核中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7)教学管理人员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研究与实践成果显著,有一系列论文发表。
评估方案中对学生的要求A级标准有:(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考风良好;(2)学风建设和调动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得力,效果好;(3)校园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多数学生积极参与,效果好;(4)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水平高;(5)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有较多的研究实践成果和省部级(含)以上奖励;(6)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选题结合实际,能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论文或设计质量好;(7)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与文化心理素质方面,措施完善、有效,学生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好,心理健康;(8)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7%;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开展得好;(9)学生的生源好,社会评价好;(10)应届毕业生的年底就业率≥80%,就业工作措施得力,效果好。
13.教育部组织专家进校评估的一般方法和步骤是怎样的?
评估的一般方法和步骤包括: 学校自评→改进→再评→再改进,形成自评报告→教育部专家进校实地考察评估→学校再整改、建设。具体内容如下:(1)评估工作由教育部领导,委托“普通高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实施,学校的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评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2)参评学校的确定,主要采取教育部随机抽样的方法,学校也可自愿申报。教育部高教司一般每年3月或9月确定被评学校及专家组进校考察时间。专家组进校考察一般每年两批。上半年4-6月,下半年10-12月,每校正式考察期间时间不超过5天,专家组成员在13人以内。(3)参评学校在专家组进校前一个月向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自评材料和软盘。自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学校规划、学校教学状态数据表及最新教学建设与改革一览表。秘书处的前期工作主要是:调阅学校近三年状态数据表、专业设置、师资队伍状况、近三年招生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4)专家组通过审阅学校自评材料等考察前的准备工作,确定进校考察的重点。专家组进校后,通过“听(听汇报、听课),看(看汇报材料、实地查看),查(查阅原始材料、支撑材料),访(召开座谈会访谈),议(专家组评议)”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估,最终形成专家组考察意见。(5)被评学校及时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寄送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6)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各专家组进校考察结果进行集中评议,提出评议结果,并上报教育部高教司。(7)教育部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和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审定学校评估结论,并以适当的形式公布评估结论。
(2)考察学校的各类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课及主干专业基础课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主要实习基地、图书馆、网络中心、电教中心、多媒体教室、体育场馆等,了解学校的育人环境和办学条件;
(4)随机抽查试卷、试卷分析、毕业设计(论文)及其相关材料、实验报告等。
(5)召开老干部、老教师、中青年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干部、各年级学生等各类座谈会;
(6)走访教学院(系、部)及相关部门,深入了解学校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状态、质量监控以及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教学中心地位、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等重要信息;
(7)查阅资料,核实有关教学文件和数据,查阅教学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