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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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10-1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工〔2012〕23号

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进行表彰的决定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表彰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教职工的业绩,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增强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鼓励广大教职工热爱教育事业,学校决定对今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丁君华、于晓红、马昌新、王强、王文素、王鲁滨、尹贤淑、申晓若、吕文兆、刘桓、李燕、李淑湘、何林、张小利、张庆杰、陈灵、武红、周利国、周振京、孟焰、贺强、贺培、秦国雄、袁东、袁正校、高秋生、黄惠青、梅阳、谢安29位同志进行表彰,对他们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希望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努力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实现更大的发展。

中国教育工会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工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