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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为在职教职工办理互助保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2017年在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的支持下,校工会为全校1478名在职教职工办理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四项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保障期3年)、《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保障期1年)、《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保障期1年)、《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自费,保障期1年)。现就《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续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条件:凡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已交会费的工会会员、聘用期超过一年的非在编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通过本部门工会参加互助保障计划活动,成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

二、互助保障活动费用标准和收费方式:

1.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附件1)保障期一年,每人100元(工会会员费用由校工会全部承担,非在编人员自费参保)。

2.《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附件2)保障期一年,每人每份50元,最多可以参加4份,费用为自费。参保条件: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子女未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在校学生也可以参加)。

三、要求

1.请务必认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互助保障登记表》(附件3),表格中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姓名中间不出现空格),身份证号码正确。

2. 交纳费用后互助保障期在约定时间统一生效。互助保障期一经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活动。

3.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请于2018年5月15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登记表纸质版由分工会主席、小组长签字盖章后送到教职工活动中心(联系电话8957),电子版表格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hf@126.com。5月17日14:00-16:00将保费自费部分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703),逾期未交表交费的单位视同放弃。联合分工会的各个小组自行交表。

相关附件:

附件1:《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2:《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互助保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