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32号),进一步推进学校二级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校党字〔2012〕20号)、《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规范》(校工字〔2013〕16号)等有关规定,各单位党政、工会请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认真组织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请邀请主管校领导参加,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尽可能邀请非事业编制人员代表列席会议。
此项工作将作为二级教职工之家考评、部门工会量化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