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祝2009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校福利委员会决定各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从本单位福利费中,发给有十四周岁(含)以下子女的教职工儿童过节费每人30元,各单位自己制作统计表,并于6月1日之后到学校财务处领取。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