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分工会换届工作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为单位,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任组长,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组织实施。
二、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的设置
为便于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的设置,应与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的设置相同。会员人数20人(含20人)以上的单位设立分工会;会员不足20人的单位,设立直属工会小组(见附件1)。
三、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的组成
分工会一般设委员3人,包括:主席1人,组织、福利、文体、宣传、女工委员2人(可以相互兼任)。
直属工会小组只设组长1人。
四、分工会委员、直属工会小组长的任职条件
分工会委员、直属工会小组长的任职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乐于为广大会员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顾全大局,身体健康。
分工会主席要求由同级党政领导副职或副高职称以上会员担任,能够代表工会会员参加本院、处务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等民主管理。直属工会小组长建议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五、选举程序及相关规定
(一)分工会委员、直属工会小组长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审核同意后,提交本单位全体工会会员大会选举表决通过。
(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选举有效。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后,由主持人当众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并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换届改选工作,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本次选举工作。每一名工会会员都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民主和监督权利,积极参加选举。
(二)、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请于2011年4月7日前,将分工会委员、直属工会小组长人选的建议名单报校工会审核;名单经校工会审核通过后,2011年4月14日前,将正式选举的结果(见附件2)和分工会委员、直属工会小组长审批表(见附件3)报校工会。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央财经大学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设置一览表.doc
2.
关于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doc
3.
中央财经大学分工会委员、直属工会小组长审批表.doc
工会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