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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二级教职工之家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工字〔2015〕14号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职工之家的实体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会组织服务教职工能力,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建设的通知》(京教工发[2013]9号)和校工会2015年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将在今年11月继续组织开展建设二级教职工之家考核评估(以下简称“建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年度、范围及等级

1.考核评估年度

2013年11月—2015年11月。

2.考核评估范围

校工会所属各分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直属工会小组只参加原等级评估验收,2015年新组建的机关分工会和新成立的直属工会小组不参加。

3.考核评估等级

校级合格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和模范教职工之家。

二、考核评估步骤

1.自评阶段(11月2日—13日)

各部门工会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之家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收集整理档案材料,逐项自评打分,并撰写建家自评报告。各部门工会根据自身原有级别和自评分数,填写《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之家验收申报表》(附件2)。11月13日前将《自评打分表》和《验收申报表》纸质版交校工会办公室703,同时将电子版传至校工会邮箱zcgonghui@163.com。

2.评估阶段(11月16日—20日)

校工会成立教职工之家建设考核评估小组,对各部门工会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听取申报升级的分工会建家活动汇报(不超过10分钟),察看现场、实物及建家活动的档案、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

3.反馈阶段(11月23日—27日)

考核评估小组对各申报部门工会的建家活动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对提出保留原级别称号和申报升级没有评选上的分工会,经考核评估小组认定复验合格的,继续保留原称号;对申报升级获得校级“先进教职工之家”和“模范教职工之家”称号的分工会,颁发牌匾。对既不参加复验也不申报的部门工会取消原有称号。

三、组织和要求

1.组织领导

成立建家考核评估工作小组,主管工会工作校领导担任组长,工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校工会委员会委员。

2.工作要求

各部门工会按照《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之家考核评分标准》的项目内容准备支撑材料,做好建家考核评估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之家考核评分标准

2.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之家验收申报表

中国教育工会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之家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之家验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