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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践行精准服务教职工理念,切实帮扶困难患病教职工,经过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提交学校,在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的支持下,在人事处和财务处的协助下,校工会将为全体在职教职工办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此次办理的互助保障活动有四种:《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详细内容见附件1)、《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详细内容见附件2)、《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详细内容见附件3)、《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详细内容见附件4)。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积极组织通知本单位会员(含非在编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投保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条件:凡身体健康,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已交会费的工会会员、聘用期超过一年的非在编人员),都可以通过本部门工会参加互助保障计划活动,成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优干保研的学生不予办理。

二、互助保障活动费用标准和收费方式:

1.《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保障期三年,每份费用90元,校工会为会员购买2份合计180元(工会会员费用由工会经费全部承担,非在编人员自费)。

2.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保障期一年,每份50元(工会会员费用由学校集体福利费全部承担,非在编人员自费)。

3.《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保障期一年,每份60元(工会会员费用由学校集体福利费全部承担,非在编人员自费)。

4.《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一年,每份50元,最多可以参加4份,费用为自费。参保条件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其子女未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在校学生也可以参加)。

京卡互助服务卡免费项目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非在编人员参保《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份数与工会会员一致。

三、要求

1.请务必认真填写表格,填表中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身份证号码正确。

2.交纳费用后互助保障期在约定时间统一生效。互助保障期一经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活动。

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请于2017年5月11日下午四点之前将纸质版《中央财经大学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登记表》由分工会主席、小组长签字盖章后送到工会办公室(办公楼703,联系电话62288230),电子版表格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hf@126.com。待确认后将相关保费交到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未交表的单位视同放弃。联合分工会的各个小组自行交表。

相关附件:

附件1: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2: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3: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4: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附件5: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附件6:中央财经大学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登记表